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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挂靠关系法律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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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责任。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应以共同诉讼人的身份,对以各自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最高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诉讼中二者为共同诉讼人。施工人若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可独自起诉,无需被挂靠单位为共同原告。

挂靠协议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双方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挂靠协议无效后,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同样无效。被挂靠施工企业与使用其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或个人,需对建设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建设单位知情仍与被挂靠企业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也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承揽工程或签订承包合同,合同将被确认无效。若建设工程竣工前施工方未取得相应资质,合同违法性无法弥补,应认定为无效。若因挂靠关系产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结算应以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为依据。依据最高法解释,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