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面向各类人群开放报名,报名条件根据学历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消防工程专业专科毕业生,需具备6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需具备7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 消防工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需具备4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需具备5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 消防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生,需具备3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生,需具备4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 消防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需具备2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需具备3年工作经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 消防工程专业博士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或学位持有者,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 其他专业毕业生,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需增加1年。
二、考取过程
1. 教学大纲和教材公布
每年7月中旬左右发布,依据大纲和教材变动决定是否购买新教材。
2. 公告及网上报名
通常在9月进行,需参照各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告,在网上完成信息查询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3. 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 考试
一般于11月举行,考试分三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于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于当天下午2:00至4:3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于11月8日上午9:00至12:00。
5. 查询成绩
次年2月底公布,关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即可。
6. 证书领取
不同省市领取时间与地点有所差异,多数情况下,次年5月开始,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市内证书,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省直证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