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的一种法定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证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省考和国家统考。目前全国统考省份包括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上海、广西、浙江、海南、安徽、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自2015年下半年起,北京、河南、甘肃、辽宁、江西五个地区也将开始进行统考。
教师资格统考地区考试一般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具体时间分别为3月中旬和11月初上。面试时间分别在5月和12月底至1月左右。2015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5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