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考试大纲旨在全面评估考生对于美术学科知识、教学设计与实施以及评价能力的掌握情况。考试目标包括掌握美术基础知识、创作与鉴赏方法,以及运用这些知识指导教学;具备美术教学设计能力,包括设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与过程等;掌握美术教学实施能力,如组织教学、运用教学策略等;以及掌握美术教学评价能力,如运用评价方法改进教学和促进学生发展。
考试内容模块涵盖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四个方面。学科知识部分要求考生了解中外美术发展脉络、重要人物及风格流派,掌握美术基本理论和技法,熟悉《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的主要精神,理解美术课程的价值与目标,并了解高中学生的身心特征与美术能力发展的规律。此外,还要求掌握美术教学的基本理论,包括美术课程与教材的意义、结构和编写方法,以及合格美术教师的素质与能力。
在教学设计方面,考生需准确设定教学目标、确定重点和难点,设计教学过程及环节,选择适当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合理选择美术教学资源,使教学更有效。教学实施方面,考生应运用有效的教学组织形式,创设情境促进学生感悟与体验,准确表述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学习活动,培养学习兴趣与能力,并合理整合多种教学资源,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教学评价方面,考生应运用现代教学评价理论对学生美术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全面考察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状况。理解教学评价的导向、诊断、反馈、激励等功能,了解不同类型和方式的评价,并在美术教学中综合运用,促进学生发展。同时,考生还需能够全面、客观地对教学进行反思和评价,提出改进的思路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