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单位是指负责教育和培训的实体,例如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则是这类实体中的一个层次,具体表现为学校内部的某些特定部门,如职业培训部门或那些没有独立招生资格和学历文凭颁发资格的二级学院。
尽管二级教学单位能够颁发师范生毕业证书,但这种证书与成为二级教师之间并无直接联系。二级教师是一种教师职称,属于教师职称体系的一部分,该体系包括五个级别: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分别对应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和员级职称。申请成为二级教师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对教育学和管理学生的方法有一定掌握,能够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角色,教育成果良好。
2. 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所教学科所需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掌握学科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效地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3. 熟练运用教育研究方法,积极参与教育创新实践。
4. 拥有硕士学位,并完成一年见习期考核合格;或拥有大学专科文凭,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两年;或拥有中等师范学校文凭,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上工作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