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辞是说明《周易》卦义的文辞。一般认为是卜筮者的记录,与甲骨文辞同类。
卦辞:拼音:cí guà
共有六十四条卦辞,内容主要有:
(1)自然现象变化;
(2)历史人物事件。
(3)人事行为得失。
(4)吉凶断语。或分为象占之辞、叙事之辞、占兆之辞三类(李镜池《周易筮辞续考》)。其通例为先举出暗示意义的形象,或举出用于譬喻的事例,然后写出吉凶的断语。具体可分为:先叙事而后断吉凶,先断吉凶而后叙事;单叙事而不言吉凶,单言吉凶而不叙事。或叙事、断吉凶,再叙事,再断吉凶等不同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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