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劳动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享有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 超过每日八小时的工作被视为加班,用工单位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4. 若每周累计工时超过24小时,劳动者应被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5.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每日工作超过四小时的劳动者被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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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日制从业人员是指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劳动者。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享有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 超过每日八小时的工作被视为加班,用工单位需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4. 若每周累计工时超过24小时,劳动者应被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5.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每日工作超过四小时的劳动者被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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