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账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笔书写(正确)
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银行的复写账簿可以用圆珠笔。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登记入账内。
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一项会计事项,要在总账和明细账之间进行平行登记。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盖上自己的人名章,并用“√”表示已经记账,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登记会计账簿介绍如下:
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应占格距的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登记各种账簿时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防止后续无关的添加引起的错弊。
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