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包括:
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医学专科学历,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两年。
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以下情况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