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沿滩区的统计工作意见、现代化建设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监督各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需求,建立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任务,管理全区的统计调查项目。
统计局还负责组织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并提供全区的基本统计资料。通过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定期发布全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统一管理基本统计数字,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此外,统计局致力于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执行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推进现代化计算手段和传输设备的应用。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领导,指导区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规范化,开展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及年检工作,督促检查各机构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完善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档案和保密等管理制度。
统计局还负责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按照职改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统计专业中初级职务资格考试工作,加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统计学历教育和统计系统公务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