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助理医师在通常情况下,无法独自开设诊所。根据相关法律,他们必须在执业医师的监督下,于医疗、预防和保健机构内按照其执业类别执行任务。尽管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基于医疗诊治的需求,可以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自行开设诊所。开设诊所通常需要更高的专业资质,如持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三年,或是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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