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三个方面。其中,教育学基础知识部分占考试内容的40%,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部分同样占40%,而教育法规部分则占20%。
教育学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教育学概论、教育与人的发展、教育与社会的发展、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学校以及教师与学生等多个方面。其中,教育学概论部分介绍了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教育的起源、发展、本质和基本规律,教育劳动的特点及教育思想的历史演进。而教育与人的发展部分则深入探讨了人的发展的理论构建基础、人的身心发展及其规律,以及影响人的发展的主要因素。
教育与社会发展部分则关注现代教育的功能、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现代化以及未来社会的发展与教育等问题。教育目的部分则涵盖了我国和国外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部分介绍了我国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内容的科学规范,而教育途径部分则详细介绍了教学过程、教学环境、综合实践活动等八方面内容。学校部分则主要涉及学校的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部分则涵盖了教师的职业、角色、特点、心理品质、威信、基本素质,教师职业专业化,教师教育,学生和班主任等多个方面。
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部分则包含了教育心理学概论、学习心理、品德心理、教学心理和差异心理的基本知识。心理学概论部分探讨了心理学与教育的结合、教育心理学的任务与研究方法,以及教育心理学发展简况。学习心理部分则涵盖了学习概论、学习动机、知识的掌握、技能的形成等八方面内容。品德心理部分则深入探讨了品德形成的心理学理论、品德形成过程的心理成分、学生品德培养的心理分析、优秀学生的心理特点与教育,以及品德不良学生的心理特点与矫正等问题。教学心理部分则关注课堂教学概述和课堂教学的人际交往。差异心理部分则探讨了智力差异和人格差异。
教育法规部分则涵盖了教育法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