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所以第二年可以继续以该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导游持有需要在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导游活动的,应当在有效限届满3个月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导游证手续。
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并不得延期。
2、导游证报考条件:
凡遵守宪法,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具有导游人员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全国居民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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