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的设置范围从正高级到员级,包含五个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此设置与职称等级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对应。中小学教师(包括中专)职称分为四个等级: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中还设有一个特级教师职称,其级别相当于中学高级教师。在填写职称时,应按照所评定的职称如实填写。
每年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标准。特别地,对于破格申报人员,其近两年的年度考核中必须有一次被评为优秀。全国范围内的教师职称评定公示信息,可以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者当地教育局官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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