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竞赛活动旨在加强中学生物学教学,提高生物学教学水平,促进中学生生物学课外活动,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学知识,培养青少年的创造性、科学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学素质,并为参加国际生物学奥赛做准备。自1992年以来,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已连续组织了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从2000年开始,每年5月组织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单位)、国家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领导和支持,由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联合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联赛和竞赛的目的是加强中学生物学教学,促进中学生生物学课外活动,普及生物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学素质,为国际生物学奥赛做准备。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的内容深度和广度在现行中学教学大纲基础上有所提高和扩展。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联赛基础上选拔、组队参加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参赛坚持自愿原则,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由两学会共同组成,负责联赛、竞赛的统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各省分会,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赛,监督考试,确保公平竞争,安排监考和评卷人员,编写竞赛资料,筹集竞赛资金,召开提高教学和考试质量研讨会,监督和评议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的具体工作由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负责组织,聘请专家、教授组成命题小组、巡视组和考评小组。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期间,由承办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分会有关人员、地方学会和当地相关部门组成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条件、会务和经费筹备等。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每年五月第二周的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理论考试,参赛学生在统一时间于当地考场参加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的理论考试。试卷和机读卡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印制、密封,并通过机要通讯方式寄至各分会。各分会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场的监考、阅卷工作。阅卷工作集中进行,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和分会至少各有两人在场,对机读卡阅卷结果复核后进行T-score计算,按T-score后的总分排列名次。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考试使用机读卡,实验考试包括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三部分,分设实验1-4进行。理论与实验分数比例各占50%,并分别对理论总分和实验总分进行T-score计算,按T值后两项分相加后的总分排定学生奖项。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冬令营选拔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中成绩优异者,组成代表队参加国际生物奥赛。选拔规则包括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总成绩、冬令营理论考试成绩、冬令营实验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包括英语部分),总成绩占10%,冬令营理论考试成绩占35%,冬令营实验考试成绩占35%,冬令营面试成绩(包括英语部分)占20%。冬令营选拔赛的试卷不公开,试卷版权归全国竞赛委员会所有。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和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奖励包括获奖证书、奖牌及奖金。违规行为包括参赛学生违规、赛场工作人员失职、省级竞赛负责人失职、组织机构失职等,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和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经费由各省分会根据本赛区报名参赛考生总数按当届标准上交全国竞赛委员会。参赛选手需交纳适量培训费,原则由各省分会和所在中学承担。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具体时间安排每年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另行通知。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有权对违规和失职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取消考试成绩、获奖证书、保送生资格等。对于有违规行为的选手,从次年算起禁赛、三年内不得参加五项学科竞赛中的任何一项竞赛。有失职行为的赛场工作人员将立即失去监考资格,从次年算起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奥赛相关的工作。有失职行为的省分会负责人将被撤消负责人资格,从次年算起两年内不再聘任该职。对于省分会组织者集体失职,全国竞赛委员会有权取消该省两年内参加竞赛的资格。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负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并实施竞赛规则、奖励和处罚办法,负责竞赛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冬令营的组织和选拔,负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举办和管理,以及竞赛结果的发布和公示。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和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冬令营为选拔优秀中学生生物科学人才提供了平台,为加强中学生物学教学,提高生物学教学水平,促进中学生生物学课外活动,普及生物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学素质,以及为参加国际生物学奥赛做准备提供了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