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高考于2014年开始实施,针对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到2017年,首次实施新高考,采用3+3模式,不分文理科,统一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同时选考其他三门科目,总分为660分。
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考招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设置13门科目,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成绩以A、B、C、D、E五等呈现,其中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仅设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仅设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仅设合格性考试。
二、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文化素养、课程学业成绩、创新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特长等。平台记录信息,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三、改革统一高考科目。自2017年起,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两次。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高考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660分。普通本科院校可从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高校可提出优先录取条件。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专科高职招生方式也相应调整。
五、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后进行,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高校需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六、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将本科院校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情况进行录取。
七、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鼓励专科高职院校将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改革应用本科专业招收“三校生”考试模式。
八、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台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的办法,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