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和复议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诉和复议的区别有:
(1)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2)审查范围不同,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处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诉讼,指法院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