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息收入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部分呈现,具体归类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2. 这部分收入通常源于企业将运营资金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息。
3. 将其归类于此项目是鉴于这种收入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
4. 同时,利息收入并不符合现金流量表中对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定义。
5. 由于公司缺乏借款活动,若有借款产生的利息,则需将利息费用(通常在会计记录中作为财务费用的借方)与利息收入(通常作为财务费用的贷方)进行抵消。
6. 如果抵消后的结果为正值,则该利息收入应计入筹资活动部分的“支付的利息、股利或利润分配”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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