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证局的工作职责:
1、检查所分工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2、巡视所分工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3、受理对所分工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赋予的权限,对所分工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对所分工部门开展效能监察。
6、受市纪委、监察局委托开展专项考核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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