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高级专家型急救医师(简称A1)人员资质:具有执业证明,经过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专业技术能力:高级生命支持技术、高级气道管理技术、创伤生命支持技术、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及处置能力、掌握先进仪器的使用。A1级医生可以执行各级各类院前急救任务(事件),高级专业型急救医师(简称A2)人员资质:具有执业**,经过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专业技术能力:高级生命支持技术、气道管理技术、创伤生命支持技术、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A2级医生可以执行部分急救1级、急救2级、转院2级、转院3级及非急救类任务(事件)。
2、其次基础专业型急救医师(简称B)人员资质:具有执业证明,经过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专业技术能力:高级生命支持技术、创伤生命支持技术、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B级医生可以执行急救2级、转院2级、转院3级及非急救类任务(事件)。有医疗背景的急救员(简称E2)人员资质:具有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证,取得医疗救护员资格证或经过相关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院前急救人员。专业技术能力:高级生命支持技术、创伤生命支持技术、熟练掌握AED的使用。E2级院前急救人员可以执行转院3级及非急救类任务(事件)。突发事件时开展辅助性医疗救护工作。
3、最后无医疗背景的急救员(简称E1)人员资质:具有医疗救护员资格证或经过相关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备案的院前急救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及创伤生命支持技术。E1级院前急救人员可以执行非急救类任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