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共同指导,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协会执行日常事务。
考试安排
每年九月下旬举行一次考试,一般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置考点。考试设五个科目:《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考试时间与科目
每个科目都包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报考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考试:
(一)取得经济、工程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工程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工程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工作满1年。
(四)获得经济、工程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工程专业毕业,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未达到学历要求,但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获得相应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工作满5年。
(七)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等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报名流程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支付费用。具体报名安排依据当次报考文件。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三年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者需在连续三年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者需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应试科目。
证书与注册
通过考试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表明具备执业能力与水平。证书作为执业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负责注册管理,授权地方协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