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属于中级职称
小学高级教师是教师职称名,级别略高于中学一级教师,简称“小高”。
中学职称一般有中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高级职称、副教授级)、特级(一种荣誉);小学职称一般有小教三级、二级、一级、高级(相当于中级职称)、特级(高级职称)。
随着农村学校规模缩小,教师向城区流动成为常态,高级教师也就相对集中到城区,留在农村的师资力量在削弱。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使教育事业和谐发展、城乡均衡发展,小学高级教师应多担当一些责任、有所作为,为教育教学事业起“领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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