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会计分录
事业支出是事业单位支出的主要项目.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统筹安排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只能用于事业支出,而不能用于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安排事业支出,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应当分别管理,不能相互混淆.
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支出"总账科目核算事业支出业务.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年终结账时将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
事业单位支出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事业单位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损失、资产处置损失、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