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合伙的内部关系如何,合伙企业对外是以一个整体与第三方发生法律关系,因此,正确处理合伙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普通合伙人之间适用相互代理的原则,即在合伙企业中,除非有明确的反证,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都有权作为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的代理人,所以合伙企业在处理与第三人的关系时应依照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所做出的行为,对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都具有约束力。当一个合伙人同第三人订立了合同,只要属于合伙企业的事务,该合同对合伙企业和所有合伙人都有约束力,也就是说,第三人是同所有合伙人而不是只同该合伙人 订立了合同。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