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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会计交接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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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首先,对于已受理但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经济业务,应确保完成填制。其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结出余额,最后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整理好所有应移交的资料,详细列出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形成书面说明材料。对于会计电算化单位,应将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重要信息列于移交清册。

交接时,需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及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清楚。在交接点收环节,现金应与账簿记录余额核对,不得短缺。有价证券数量需与账簿记录一致,如有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按账簿余额交接。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资料必须完整,如有短缺,应由移交人负责。银行账户需核对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对于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明细账户需与总账核对相符,必要时进行实地盘点。公章、收据、空白支票等物品应交接清楚。在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实际操作,确认数字正确无误后交接。

交接需有专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派人参与监交。监交人需审查交接清册并签名、盖章,确保交接双方明确责任,避免任何非法手段影响交接。交接清册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交接后,接管人员需继续使用原账簿,不得擅自另立新账,以确保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交接清册应详细记录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的职务、姓名、页数、问题说明及意见等。确保发票数量与事实相符,企业账与银行账相符,现实与实务往来相符,保管账与实务相符。如有时间,单位往来账应核对,个人账应核对。总之,会计交接需仔细核对,否则后果自负,务必核实会计方方面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