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自荐生,指的是未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他们主动向目标学校推荐自己,需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报考资格。自荐考生在同一个专业的多所高校招生时,可根据各校测试时间,选择参加一所或多所学校的测试。
学校录取自荐生遵循四大原则,执行计划严格,尊重学生志愿,综合考察学生素质,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填报本校志愿的人数,进行分区(县)择优预录取。
尊重学生志愿方面,高中学校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预录取。若第一志愿投档人数超出计划数,学校可优先预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
在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上,学校应根据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招生全程应按公示规则执行,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需公示,确保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