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机器设备所获得的收益不应计入销售收入。当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首先需要结算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通过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接着,在收到交易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将清理产生的损益结转,如果转出价格高于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则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这种收入属于企业财务成果的一部分,是营业外收入,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
营业外收入应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属于利润的组成部分。企业应确保属于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及时入账,不得留作他用或用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在会计处理上,应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核算,并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户以详细记录不同类型的收入。
在会计上,应明确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所有非日常业务产生的收入,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非货币性资产汇兑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政府补贴、差异和捐赠等,均归类为营业外收入。这种收入通常不需要企业支付对价,是一个净收入,且不需要与相关费用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