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专业选择上有一定限制。具体而言,最多可注册的增项专业数量为2个。一级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共分为10个,分别是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
在已取得主专业资格基础上,建造师可选择其余9个专业作为增项报考。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资格注册总数限定为3个,其中包括1个主专业和2个增项专业。这意味着在进行专业注册时,需合理规划并选择合适的增项专业,以满足执业需求并充分利用资格优势。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