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形体、表演
1.朗诵(由考生自选台词片断、散文、小说片断、故事、诗歌或寓言一篇,限时1分钟)
2.声乐(由考生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限时1分钟)
3.形体(由考生自选舞蹈、体操、武术,无伴奏,限时1分钟)4.表演(命题集体小品表演,限时3分钟)
考试主要从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其中朗诵50分、声乐40分、形体40分、表演70分。
编导制作省统考:笔试考文学常识、影评、续写故事等,面试考即兴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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