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的乘警属于铁路铁路公安处的,但也是中国人民警察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使着与普通公安警察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乘警除了负责铁路地区的安全工作外,铁路警察还负责旅客列车的公共安全管理,以阻止犯罪分子危害列车上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些省会(重要的交通枢纽)设有铁路铁路公安处。
铁路公安机关一般都有相应的警务人员,如乘警、公安人员、刑事侦查人员等,其制度设置与地方公安体制没有什么不同。铁路公安局的工作由铁路公安局和地方公安局共同领导,例如,北京铁路公安局由铁道部公安局(公安部第十局)和北京市公安局联合领导。
他们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列车属于移动运营,因为列车的机动性,导致了警察的跨区域执法。然而,我国明确规定了跨区域执法。因此,为了避免跨区域执法,解决这一问题,特别是建立了客运警察制度。
警方有权维护治安,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不大,警方将把嫌疑人转到当地派出所。如果铁路上涉及商品盗窃和抢劫等恶性事件,将被铁路公安处发现,并提交当地检察院起诉。
乘警是铁路运输公安机关为管理旅客列车和客船的公共安全而派出的行政执法部队,具有武装性质,也是铁路航运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反映铁路航运公安特点、体现铁路航运公安机关职能和警察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也是铁路航运公安机关最具代表性的特种警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