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次凭证,用于一次性记录同类经济业务,如收货单、发货单、发票和收据等,都是常见的外来或自制一次凭证。
累计凭证适用于重复发生的经济业务,如工业企业使用的限额领料单,它们会累计记录一段时间内的业务,期末按累计数作为记账依据。
记账编制凭证,由会计人员根据已入账结果整理编制,例如成本计算表、制造费用分配表和利润分配计算表,这类凭证是根据账簿记录而产生的。
汇总原始凭证则将一定时期内同类性质的多张原始凭证汇总,如收货汇总表和商品销货汇总表,便于简化记账工作,但只能汇总同类业务,不能混合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
原始凭证的填制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包括记录内容真实、完整,明确经济责任,填写及时并按规定传递和审核,字迹清晰,以及编号连续等原则。如遇错误,应按照规定进行更正,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凭证,错误处理尤为重要,必须使用“作废”戳记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