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和税收,前者是人或者工作,后者是事物,二者无法区别。
会计是指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为主要形式,采用专门的方法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收支和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核算和监督的活动。
会计的本质,是指会计本身具有的性质,它是会计这一客观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实质联系。它表明会计最终是什么。
税收(又称税赋、税金、税收、赋税、税捐、捐税、租税)指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也不同,分类也不同,概念不尽一样。税的中文称呼,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中文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税种总合构成“税制”。
税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依法征税所具有的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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