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金”是承包人工程价款的5%作为抵押金,为支付返工费和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费。
保留金扣法——按合同款结算到一窍不通数额时从每次结款中扣10%到金额为总5%为止。
保留金返还——在工程结束签发全部工作的移交证书之时,反还一半保留金。在缺陷责任期江签发验收书之时,再返还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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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是承包人工程价款的5%作为抵押金,为支付返工费和缺陷责任期的保修费。
保留金扣法——按合同款结算到一窍不通数额时从每次结款中扣10%到金额为总5%为止。
保留金返还——在工程结束签发全部工作的移交证书之时,反还一半保留金。在缺陷责任期江签发验收书之时,再返还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