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进入该行业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这一制度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和实施。
2.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下,按照标准或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许可。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是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法定要求的重要途径。
3. 检验检测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专业技术组织,其取得资质认定后,可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对外出具相关报告和证书。
4. 检测机构的等级标准是根据其资质条件的综合评定,一般分为甲级(国家级)、乙级(省级)、丙级(地市级)三个等级。
5. 资质认证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的评价许可。
6. 资质认定评审是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的审查和考核,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7.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在特定活动中需要取得资质认定,如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或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提供此类数据和结果。
8. 为了简化行政许可项目,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的三项许可合并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完善。
9.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的制度,旨在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确保其向社会提供的数据和结果具有证明作用。
10. 相关文件如国认实〔2016〕33号等,明确了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评审员管理要求等,为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