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以小时计薪的劳动方式,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在这种用工模式下,工资支付按照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进行,且这一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2. 全日制用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用工形式,这一时间是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如果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通常应被视为全日制用工。在这种用工模式下,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被视为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进行了区分,并对非全日制用工提出了特别的规范。这包括: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得影响先前所签订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除特定情况外可以约定试用期。参考资料来源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百度百科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