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科目广泛多样,考生需通过考试院或报名院校获取详细信息。自考科目总数一般为12至16门,包括专业课与公共课。公共课通常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等三门必考课程,适用于所有专业。专业课则根据不同主考学校的教学需求而定,法律专业可能包含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课程。自考总科目数量为12至16门,成人自考通常安排在两天内进行,每次可报考4至6个科目,各地政策有所差异,考生应前往本地教育考试院查询具体政策。
自考成绩有效期过去规定为8年,若8年内未获得毕业证书,则成绩失效,但此规定目前仅在河南、辽宁、江西、陕西、黑龙江和天津等省份实施,其他省份暂无明确规定。考生需查看本地教育考试院关于成绩有效期的信息,以便合理安排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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