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财务公司,亦称“金融公司”,主要提供为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金融服务。这些公司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属于非银行机构。在不同国家,财务公司的名称和业务内容可能存在差异,但多数与商业银行有联系,并主要吸收公众存款。
2. 在中国,财务公司并非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而是作为大型集团内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在。这种机构通常服务于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3. 财务公司,有时也被称为“注册接受存款公司”或“特许接受存款公司”,通常与商业银行有联系。与商人银行相比,财务公司的存款额较低,存款期限有一定要求,资本额相对较少。
4. 在英国,财务公司主要经营耐用消费品的租赁或分期付款销售业务。它们通常为个人或家庭提供分期付款的消费信贷,或者为销售耐用消费品的商店提供融资服务。财务公司可能会与商店和制造商之间进行资金的垫付和回收。
5. 在中国,财务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非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另一类是金融机构类型的财务公司,它们更准确地被称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这些公司主要服务于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需求,提供专业的财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