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与助理护士在工作中存在多种区别。助理护士主要指的是合同工形式的护士,相较于有编制的护士,其在不同方面展现出了显著的特点。首先,档案归属不同,合同制护士的档案由医院人事部门管理,而有编制护士的档案则存档于本地卫生局。其次,雇佣渠道方面,合同制护士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有编制护士则是通过本地卫生局招录,分配至具体医院工作。工资发放亦有差异,合同制护士的工资由医院自行发放,有编制护士则根据其资格、职称、学历和岗位,由市卫生局制定标准,每月直接发放到工资卡中,不包括奖金。在级别调整上,编制护士遵循严格的级别规则调整工资,合同制护士的工资调整则需视医院决定。此外,保险制度也有不同,编制护士由卫生局统一按照劳动法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而合同制护士的保险缴纳则存在不确定性。在跳槽方面,合同制护士属于医院员工,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编制护士则受到严格限制,医院需上报卫生局批准才能解除合同,重新分配。最后,退休待遇上,编制护士享有较高比例的退休金,而合同制护士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则远少于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