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分入户: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并积分达到130分以上;
2、人才引进入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且正常参保满1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不满45周岁,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满50周岁,紧缺工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
3、投靠落户;
4、其他方式落户。包括华侨回国定居落户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资料并提交申请;
- 资料审核通过后,可在首页打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
- 随后,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居住证以及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
1、积分落户:积分落户是指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入户指标数,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准予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户籍迁入本市市区城镇。这是现行落户政策的补充。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总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
2、人才引进落户:包括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高技能人才落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表彰奖励落户、党政人才落户以及投靠落户。
3、投靠落户:包括夫妻投靠、老年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及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投靠。
4、其他方式落户:包括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以上内容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