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应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策划组织并实施审核。
内部审核有时也称为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审核的对象是组织自己的管理体系,验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是否持续的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且正在运行。
它为有效的管理评审和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信息,其目的是证实组织的管理体系运行是否有效,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尤其在小型组织内,可以由与受审核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证实独立性。
每次内审应致力于发现问题和改进,这是衡量内审有效性的标准之一;而外部审核重点是进行评价,并据此作为认证注册或选择、控制供方的依据。
内审是以自己的组织名义由内部审核员进行的,第三方或第二方审核是以审核机构或顾客名义进行的。第三方审核人员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具有资格的人员,第二方审核通常是顾客内部人员。
由于内审员都比较熟悉自己组织的情况,因此在审核时可简化某些程序,如文件审查、首次会议等;但在某些方面又有所加强,如纠正措施、跟踪审核等。
组织进行内部审核的原因主要有:
1、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国际化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2、组织管理者自身的一种管理手段。
3、组织履行国家相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一种方式。
4、组织对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不断改进的一种途径。
5、组织进行内部审核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在外部审核之前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