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基本职能包括经济监督、经济评价与经济鉴证。经济监督是所有审计形式中最基础的一项职能,它不仅存在于国家审计中,也存在于内部审计和民间审计之中。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是对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督,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宏观和微观经济活动。内部审计的经济监督则专注于本部门或本单位的会计记录和财务事项。而民间审计的经济监督则是代表委托方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经济评价是通过审核和检查,评估被审计单位的计划、预算、预测、决策及实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目标和决策进行,以及经济效益的高低,同时评估其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经济评价应力求准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经济鉴证则是通过审查和鉴定,确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这些资料可以信赖,并出具书面证明。这一职能在民间审计中尤为突出。
审计的三大基本职能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经济监督是基础,是经济评价和经济鉴证的前提。经济评价是在经济监督的基础上,对经济活动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评价,而经济鉴证则是对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结果的进一步确认和证明。